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刘晓枫)近日,津市法院承办了这样一起案件,该案件标的仅为2.1万元,但案件前期法院多次联系被告却始终无人接听,邮寄送达也无人签收,法院人员找到其工作地址后,联系快递员直接到其工作单位寻找其本人方才进行了副本文书的签收,但在临近开庭时又无法与被告取得联系,后得知被告已在原单位离职。因无法与被告取得联系,该案件已初步符合公告送达的条件,是继续想办法联系还是直接公告送达,承办团队陷入两难境地。
坚定想法,借东风搭桥梁。法官助理重新尝试联系被告未果,遂与原告联系,了解到被告长期在外省,也知道原告已经起诉她的事实,故可能对多次联系的湖南号码进行了设置。通过进一步沟通得知双方本为恋爱关系,原告起诉金额也不大,被告也曾在微信承诺分期还钱,承办团队分析认为被告可能因为曾经的特殊关系加上被起诉导致心烦赌气,如果能跟被告联系上,该案有调解的极大可能性。“公告送达其实是最无奈的选择,我们现在有线索能找到被告,为什么不试试呢?”承办团队决定借助当地法院人地两熟的优势,通过委托送达的方式再次尝试与被告取得直接联系。
及时联系,做解释寻缘由。法官助理通过与被告曾签收过文书的工作地法院取得联系,线上寄送委托函及文书副本并与其送达人员进行充分沟通,告知其前期案件送达情况、被告已离职情况及原被告特殊关系情况等,及时与送达人员进行双向回馈。送达人员先找到了还在原单位的被告母亲,后通过被告母亲向被告转达了案件情况及拒绝送达的后果等。该法院与被告沟通后立即将情况反馈给了津市法院,法官助理立即通过新办公号码顺利与被告本人取得联系,耐心告知多次与其联系的缘由,询问被告前期拒绝与法院沟通的原因及对案件的看法,被告说:“我也不是想赖他的账,就是他把我起诉了我很生气,而且总共没多少钱,开庭还要从安徽去津市,路费都是一笔很大的开销!”
抓住时机,促调解解纠纷。“给他还钱可以,我要求通过法院,我不想跟他有任何私下联系。”在沟通中,法官助理了解到被告对事实及理由确无异议,也愿意偿还这笔款项后,立即告知其可以进行线上调解,不需要被告从外省前来,也不需要私下与原告进行联系。法官助理随后立即与原告联系沟通,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这起多次电子送达、寻人未果的案件,终于在顺利联系上当事人的当天以调解的方式落下帷幕,“30+N”天的公告未知变成3天调解案结,既缩短了案件审理时长,也免去了当事人“长途跋涉”之忧,真正实现了司法为民、案结事了。
下一步,津市法院将以此为鉴,充分发挥内部电子送达便利优势、联合外部委托送达距离优势,打通法律文书送达“最后一公里”,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减轻群众诉累。
责编:马志军
一审:马志军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来源:湖南法治报









